将近100年前,伍尔夫在《一间自己的房间》(A Room of One’s Own)中说道:一个(女性)写作者如果想要创作,她必须每年有500英镑和一间自己的房间。
对于此,我的理解是:创作自由,需要由财务自由与精神自由来保障。在伍尔夫的论述中,我们看到,自由的前提,来自一些「属于自己」的东西——金钱也好,空间也好,我们必须拥有能够由我们独立支配的事物。
100年之后,再看创作自由,维持生计的金额和不被打扰的空间大体上早已不再困难,而更有种种平台社群、推荐算法、流量扶持,更让每个人可以无门槛地发布自己的作品。
然而,轻易的表达,就必然意味着真正的创作吗?在这个年代,不仅仅是女性创作者,对每一个创作者而言,都值得重新发问:如果我想进行真正属于我的创作和表达,我需要拥有一些什么,才能让这个表达是「自由」的呢?
一件属于自己的房间,就其真正的含义而言,意味着一个属于自己的创作空间。
创作空间,并非难事。长文也好,短篇也好;文字也好,图片也好——当然,视频更好;冷静讲道理的也好,夸张博眼球的也好;小众的也好,主流的也好;资本想得比创作者更快,无论什么需求形态,都已经为创作者准备好了极其容易的发布空间,轻轻一点,便能给人拥有全世界的幻觉。
但,无论哪一个,都不真正属于我自己。无论哪一个,都无法向我承诺创作的自由——
平台支持什么样的内容创作?视频还是文字?哪天心血来潮想录个音频怎么办?
什么样的字眼是被平台扶持的?什么样的字眼又是被绝对禁止的?为了绕开平台的限制,我就不能用我最想用的那个字吗?我是为了我的表达而创作,还是为了让平台的喜欢而创作?
收到一个点赞或收藏时自然开心,但硬币的另一面是阅读量只有5时的焦虑不解。「流量」到底喜欢什么?遗憾的是,我连流量长什么样都不知道,又如何能揣测TA或TA的偏好呢?
互联网喜欢讲赛道,但这赛道不像田径场上大家各司其职,倒更像是暑期下午的公共游泳池,跳进泳池的人太多,溅起的水花太大,让人实在很难不会偏头看几眼,暗暗对比谁快谁慢;或干脆被挡在泳道中间,没法好好完成自己的训练计划。
检视一圈,似乎还没有一个平台能够向我承诺这般可以任意妄为的创作自由。排除掉不属于我的答案之后,剩下的答案,竟然是…个人网站?
个人网站,一个听起来就非常web1.0的词。如今如火如荼狂奔不已的AI大潮已经让web3.0都是过时的词汇,个人网站,显得如此不合时宜。
我闭上眼睛,脑海中却浮现出一个更不合时宜的词:Atelier.